Pages

Monday, July 27, 2020

APP成用戶隱私慣犯處罰還要再「疼」一點-科技新聞 - 臺灣新浪網

saoskalo.blogspot.com

原標題:APP成用戶隱私慣犯 處罰還要再「疼」一點

  行業觀察

  處罰標準也應「就高不就低」,採取零容忍態度,讓企業看到監管部門的整治決心。

  工信部發佈關於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APP通報(2020年第三批),天弘基金、去哪兒網、博時基金、華夏基金、賓果消消消、世紀佳緣、快狗打車、和訊財經、迅雷直播等58款APP在列。

  從工信部通報的情況來看,涉事APP可謂「包括萬象」,理財、網約車、直播、旅遊、網路交友等等,這也說明,APP肆意侵犯用戶隱私及其他權益絕非個案,而日益演化為帶有普遍性的行業潛規則。

  其中,很多問題都是老問題,如私自收集個人信息、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、私自共享給第三方、不給許可權不讓用等,可謂是屢教不改。去年8月,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佈《互聯網應用收集個人信息基本規範》草案,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。《規範》明確了APP收集個人信息應滿足的管理要求和技術要求,還列出了地圖導航、網路約車、即時通訊等21種常用類型APP可收集到的最少信息及使用要求。當用戶拒絕提供最少信息之外的個人信息時,APP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該類型服務。《規範》還要求,對外共享、轉讓個人信息前,APP應事先徵得用戶明示同意。

  時間過去了一年,但從目前情況來看不容樂觀。儘管工信部專項整治各類APP侵犯用戶權益的行動已經多次曝光、約談相關企業,但不少企業仍存僥倖心理,導致這一問題常態化發生。

  去年1月21日,法國政府以違反歐盟網路隱私規範為由,對谷歌公司開罰5000萬歐元(約5700萬美元),創下對單一美國科技巨頭開出此類罰款的最高紀錄。這是源於歐盟的《一般數據保護條例》(GDPR),賦予主管機關對違規項目之全球營收祭出高達4%罰金的權力。這也就意味著,一旦互聯網企業觸犯該條例,將面臨巨大的經濟代價。尤其是處罰上限指向企業的全球營收,隨著互聯網企業年營收增加,罰款金額也就水漲船高,這一動態處罰標準,一方面改變了法律相對於互聯網發展迅速的滯后痛點,另一方面則形成足夠的威懾力,構建起讓企業不敢逾越的監管紅線。

  APP成用戶隱私慣犯,還在於現有處罰手段不夠讓其「肉疼」。某些企業往往從所謂「經濟人理性」出發,對盜用、濫用乃至交易用戶隱私、數據等權益所獲取的利益與所帶來的法律後果進行對比,一旦發現違法成本過低,就會將侵犯用戶權益異化為本小利大的穩賺生意,從而屢禁不止。

  這種畸形的商業邏輯,表面來看是企業社會道德底線的喪失,本質上則是對法律的無視。而用一句常用比喻來說,如果法律沒有露出鋒利的牙齒,企業要麼在沒有被發現違法行為之前為所欲為,要麼即使被查處,也會因核心利益並不會受損而屢禁不止。

  就此,我建議對於APP要強化管理。首先,對APP上線應有事先審查程序,如果查及開通了通向用戶隱私數據的「後門」,不僅要取締上線資格,而且要進行處罰,並對外公示。

  而在APP上線后,一旦發生侵犯用戶隱私等權益的行為,處罰標準也應「就高不就低」,採取零容忍態度,讓企業看到監管部門的整治決心。

  更需要完善之處在於立法。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於APP侵犯用戶權益的力度還需強化,可否借鑒類似《一般數據保護條例》等國外經驗,罰款額度以企業營收總額為基礎,對違規企業的暫停乃至永久下架,設置更嚴格的啟動程序,等等,從而讓企業真正明白,法律是高牆,違法之舉是雞蛋,雞蛋撞上高牆的後果不堪承受。

  □畢舸(財經評論人)

Let's block ads! (Why?)




July 27, 2020 at 11:06PM
https://ift.tt/303K4D9

APP成用戶隱私慣犯處罰還要再「疼」一點-科技新聞 - 臺灣新浪網

https://ift.tt/3fCTCd5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